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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哈尔滨华电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扩建工程规划控制范围的通知
2006-03-10 09:01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哈尔滨华电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扩建工程规划控制范围的通知

  区政府所属有关单位:

  按照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为保证哈尔滨华电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扩建工程用地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下列规划区域内不准新建、扩建、翻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不准改变房屋用途,不准进行房产交易、互换、借用、赠予、租赁、典当、抵押,不准栽插树苗、打井、建温室、大棚,不准搞临时性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部门不准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各种证照和项目审批手续。监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察力度,依法维护政令统一,确保令行禁止。

  哈尔滨华电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扩建工程规划控制范围为:

  一、呼腰公路南,双井镇劳动村与腰堡街道呼口村边界处,沿公路向西1200米,从分界线处再向东180米,喷灰管线南侧50米的范围,及哈尔滨华电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工程除灰管线至灰场段南侧100米范围内。
 
  二、以呼口村北通往呼腰公路砂石路为中心,北侧距喷灰管线最近处140米,南北总长约1150米,西侧最远距离为650米,东侧最远距离为640米的范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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